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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可以由承包双方任意确定吗?为什么?

2019-09-22来源:土地修复网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可以由承包双方任意确定吗?为什么?


问: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可以由承包双方任意确定吗?为什么?

答:不一定。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如果在法律规定期限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可以由承包双方任意确定;如果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就不能由承包双方任意确定。

案例:张王村村民李某反映该村在新一轮土地承包中从承包方的实际情况和土地的性质出发,由该村集体经济组

织与不同的承包方签订了5年、15年、25年、50年、80年等不同期限的土地承包合同。请问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土地承包期限由承包双方自由确定合法吗?

解答:不同的土地投资收益期限存在很大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里的期限规定是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承包应当达到的期限,合同双方即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不能自由决定土地的承包合同期限。如本案中签订5年、15年、25年土地承包合同没有达到法律规定期限,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修改土地承包合同中关于期限的条款,即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可以视情形不同在30年至50年内确定承包期限,林地的承包期可以视情形不同在30年至70年内确定承包期限。本案中自行约定80年土地承包合同是违法的,如果属于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超过70年的特殊林木林地承包合同,需要到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以延长,而不是承包方与发包方自行商定。本案中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任意确定承包期限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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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问答]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干涉或干预农村土地承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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