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常见问答 > [问答] 发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问答] 发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2019-09-11来源:土地修复网

发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问:发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6)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7)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8)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根据本条,发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发包方正在实施侵害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承包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有权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行为,要求其停止侵害。(2)返还原物。返还原物从民法理论上讲是指一方当事人将非法占有的他人财物返还给对方当事人。适用返还原物责任方式,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原物必须存在;二是返还原物有必要。返还原物有必要是指返还应有实际意义,如果非法占有财物是特定物,一般情况下均应返还;如果是种类物,当返还费用高于或等于非法占有物价值时,也可以不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或者返还没有必要,非法占有人可免除返还原物的责任。(3)恢复原状。指将损坏的东西重新修复,引申下去,可以指回复权利至未被侵害时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一般应具备有恢复的可能和有修复的必要这样的条件,如果恢复原状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赔偿损失来替代。(4)排除妨害。是指将妨害他人权利的障碍予以排除,受害人对他人的违法妨害行为既有权请求加害人自行排除,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5)消除危险。是指因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或者设置的物件等,有造成他人损害或再次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时,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将危险排除。这里所说的危险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一种潜在的可能。在土地承包这一法律关系中,只要发包方的行为对承包方的权益有致害的可能,承包方就可以要求发包方承担消除危险的责任。(6)赔偿损失。是违法行为人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方式。赔偿损失是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方式包括实物赔偿和金钱赔偿两种。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其前提是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确实给受害方造成了损害后果,即损害事实是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如果没有损害事实,则不适用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应当贯彻完全赔偿的原则,凡属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违法行为人都应当予以赔偿。本条规定的6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上一条[问答]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和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如何处理?

下一条:[问答] 什么是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政策法规


欢迎领导莅临指导 


绿色能源投资网致力于碳捕捉固定富集利用CCUS减少零碳负碳碳交易诸如城市绿色发展空气二氧化碳CO2捕捉富集利用环境减碳低碳建筑污水减碳农业农村减碳固碳稻田养殖、种植甲烷CH4收集利用管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垃圾等资源化利用绿色能源(氢能、生物燃料、电子e-甲烷、再生能源可再生柴油、生物柴油、生物甲烷填埋气污水沼气收集富集纯化)、节能减碳再生产品再生油再生水再生材料)、工业节能减少碳钢铁厂减碳水泥厂减碳,烟气、甲烷CH4、污水、固渣资源化循环利用)、矿山矿业碳回收(煤层气、乏气、甲烷回收利用)、低碳交通、低碳服务碳交易CCER“碳中和碳达峰”双碳目标实现配套及周边服务


EOD项目:

EOD项目   CCUS项目   CCER项目   efuel项目   eSAF项目   甲烷等离子制氢项目   稀土绿色提取项目   绿氢项目   绿氨项目   城市矿山项目

地热资源

卤水提锂

填埋场渗滤液

沙漠农业

污水发电

废油氢化再生

更多


示范项目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湖北省   山西省   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甘肃省   青海省  

太行精神创新武乡

政策响应书

命老区产业新路

煤炭绿色转型

双碳目标由黑到绿

示范项目

对标国际绿色溢价

效益评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企业家简介


资源循环能源永续

绿色矿冶能投

更多

稀土: 1N2N3N4N纯料、原料、再生料交易买卖

稀土矿/矿渣/粉煤灰/煤矸石/城市固废矿藏提取;稀土原料;代加工提取……

钇Y

镧La

钕Nd

镨Pr

铈Ce

钪Sc

更多


稀/贵金属: 1N2N3N4N纯料、原料、再生料交易买卖

矿渣尾矿/城市固废矿藏提取稀有金属、贵金属;代加工提取……

钌Ru

铑Rh

钯Pd

锇Os

铱Ir

铂Pt

更多


友情链接:

包头稀土产品

交易所

赣州稀有金属

交易所

上海联合稀有金属

交易中心

天府商品

交易所

广东省贵金属

交易中心

南方稀贵金属

交易所

更多


         

图文未经授权不可用于其它商业用途,法律解释成都迪泰律师事务所。

绿色能源投资网 Green Energy Investment Network

物资部(采购): QQ2  602205811     人事部(招聘): QQ2  1354659275  

市场部(咨询电话):13086665368  18980028886 

董事长邮箱:625257591@qq.com    总经理邮箱:625257591@qq.com   

CopyRight (c) 2002~2015 蜀ICP备06004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