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常见问答 > [问答] 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四荒”地承包的优先权的规定?

[问答] 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四荒”地承包的优先权的规定?

2019-09-11来源:土地修复网

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四荒”地承包的优先权的规定?


问: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四荒”地承包的优先权的规定?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的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首先,本条仅适用于以其他方式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的农村土地,具体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资源,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为代表。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不适用本条的规定。所谓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营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和外部竞包者同时参与承包权的竞争,在两者农业技术力量、资金状况、信誉状况、承包费用等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取得该土地的承包权。在两者资信、技术等条件有所差异的情况下,当然应采取择优选用的标准,而绝不是当然地将土地包给条件处于劣势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否则,就违背了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所强调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程序性的原则。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在以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情况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一定享有优先权,这里的优先是以“同等条件”为前提的。在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竞争承包权时,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与外部竞争者具有同等的竞争条件时,发包方才可将土地优先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上一条:[问答] 四荒”地有哪些承包经营方式?

下一条:[问答] “四荒”地的发包程序是怎样的?

政策法规


欢迎领导莅临指导 


绿色能源投资网致力于碳捕捉固定、富集利用CCUS、减少、零碳、负碳、碳交易等,诸如城市绿色发展(空气二氧化碳CO2捕捉、富集、利用、环境减碳、低碳建筑、污水减碳…)、农业农村减碳固碳(稻田养殖、种植甲烷CH4收集利用管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垃圾等资源化利用)、绿色能源(氢能、生物燃料、电子e-甲烷、再生能源(可再生柴油、生物柴油、生物甲烷、填埋气、污水沼气收集、富集、纯化…)、节能减碳再生产品(再生油、再生水、再生材料)、工业节能减少碳(钢铁厂减碳、水泥厂减碳,烟气、甲烷CH4、污水、固渣资源化循环利用…)、矿山矿业碳回收(煤层气、乏气、甲烷回收利用)、低碳交通、低碳服务、碳交易CCER等“碳中和、碳达峰”双碳目标实现配套及周边服务。


EOD项目:

EOD项目   CCUS项目   CCER项目   efuel项目   eSAF项目   甲烷等离子制氢项目   稀土绿色提取项目   绿氢项目   绿氨项目   城市矿山项目

地热资源

卤水提锂

填埋场渗滤液

沙漠农业

污水发电

废油氢化再生

更多


示范项目: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湖北省   山西省   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甘肃省   青海省  

太行精神,创新武乡

政策响应书

革命老区,产业新路

煤炭绿色转型

双碳目标,由黑到绿

示范项目

对标国际,绿色溢价

效益评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企业家简介


资源循环,能源永续

绿色矿冶能投

更多

稀土: 1N2N3N4N纯料、原料、再生料交易买卖

稀土矿/矿渣/粉煤灰/煤矸石/城市固废矿藏提取;稀土原料;代加工提取……

钇Y

镧La

钕Nd

镨Pr

铈Ce

钪Sc

更多


稀/贵金属: 1N2N3N4N纯料、原料、再生料交易买卖

矿渣尾矿/城市固废矿藏提取稀有金属、贵金属;代加工提取……

钌Ru

铑Rh

钯Pd

锇Os

铱Ir

铂Pt

更多


友情链接:

包头稀土产品

交易所

赣州稀有金属

交易所

上海联合稀有金属

交易中心

天府商品

交易所

广东省贵金属

交易中心

南方稀贵金属

交易所

更多


         

图文未经授权不可用于其它商业用途,法律解释成都迪泰律师事务所。

绿色能源投资网 Green Energy Investment Network

物资部(采购): QQ2  602205811     人事部(招聘): QQ2  1354659275  

市场部(咨询电话):13086665368  18980028886 

董事长邮箱:625257591@qq.com    总经理邮箱:625257591@qq.com   

CopyRight (c) 2002~2015 蜀ICP备06004502号